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新时代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工作,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工委《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黑龙江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传统文化、科技素养和法治教育为重点,加强青年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爱党、爱国、爱校教育,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助力大学生和青年教师成长成才,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二、工作对象和工作原则
佳木斯大学关工委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上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指导下,以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助力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青年师生发展、服务青年师生健康成长为目的,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群众性工作组织。主要工作对象为本校的大学生和青年教师。
工作原则是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主体开展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基层、当好助手、注重实效、量力而为,组织指导“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配合学校各二级学院分关工委和成员单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思想、服务、实践、学习、生活、业务能力提升等多个领域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与关注。
三、工作分工和工作内容
(一)开展思想引领和传统教育(牵头单位:离退休工作处;责任单位:各学院分关工委)
学校组建“五老”红色宣讲队伍,通过宣讲、报告、结对子等形式对青年师生进行思想引领和传统教育。主要工作内容:
1.加强青年师生思想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配合各学院分关工委和各成员单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老少结对”、上党课、作报告等形式开展理论宣讲,引导青年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红色文化,讲好佳大故事。以弘扬龙江优秀精神和佳大“三根”育人精神为主要内容,通过红色故事会、“三根”育人精神宣讲,撰写校史记忆,借助新媒体等形式开展红色故事宣讲和传播,感召和引导青年师生继承和弘扬光荣革命传统,砥砺奋进之志,使“红色正能量”“佳大好声音”在广大青年师生中广泛传播,进一步凝聚团结奋进力量,为民族复兴伟业贡献青春年华。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通过重大节日、纪念日和重大事件,以报告会、座谈会、老少共话、参观等形式,对青年师生进行教育引导,努力将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道德与法治、诚信与感恩等教育融入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激励青年师生立大志、明大德。
4.加强民族团结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讲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故事,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伟大成就和典型事迹,教育引导青年师生深刻理解并积极践行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维护民族团结。
(二)开展教学科研帮扶(牵头单位: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各学院分关工委)
主要工作内容:利用离退休专家学术、专业、实践阅历丰富的优势,通过传帮带为学校教风学风建设做贡献;组织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的老同志,协助相关管理部门以教学督导、评教评学、业务能力提升辅导等形式,帮助青年教师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学科研能力,培养造就优秀教师队伍;深入教研室、课堂,收集青年教师和学生对于教学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供咨询与建议。
各学院分关工委根据工作实际和需求至少确定1至2名离退休或在职专家与青年教师结对帮扶。
(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扶(牵头单位: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各学院分关工委)
主要工作内容:关注青年学生特殊群体思想健康,根据青年学生不同年龄段的身体和心理特点,加强青年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人生规划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坚持每年进行心理健康普查,为青年学生排忧解难,做好学习困难、生活困难、就业困难、思想困惑、行为困惑的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帮扶工作,组织专家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为特殊群体提供专业帮助;每年面向全体学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培养青年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各学院分关工委配备1至2名离退休人员参与心理咨询和帮扶。
(四)开展困难学生帮扶解困(牵头单位:学生工作部;责任单位:各学院分关工委)
主要工作内容:为青年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适时帮助,及时解决成才路上的困难,帮扶解困助力成才;制定帮扶方案,解决实际难题,组织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受助对象,通过发放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校友基金、建立帮扶对子等提供帮助;为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爱心礼包”和临时补助,实现应助尽助、应补尽补;积极创造条件,为有意愿的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各学院分关工委配备1至2名人员参加。
(五)开展文化活动育人(牵头单位:团委;责任单位:各学院分关工委)
主要工作内容:围绕立德树人教育目标,通过开展内容丰富、格调健康的文体活动,助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选树各领域青年先进典型,开展事迹宣讲活动,用先进典型的力量感召青年;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强化社团育人和自我教育管理的功能,组建校、院两级重点实践团队,引领青年学生投身实践活动;持续强化“青马工程”为党育人的政治功能,聘请红色宣讲团成员为红色基因传承宣讲员,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助力广大青年坚定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仰;参与助力基础教育发展,选拔招募青年志愿者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
各学院分关工委需聘请1至2名离退休老党员参加。
四、组织机构
佳木斯大学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由现职与退休校领导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其中常务副主任2名;关工委下设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在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办公,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主 任:校党委书记
副主任: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常务副主任2人(在职校领导1人、退休校领导1人)
委 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离退休工作处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学院党委书记
秘书长: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书记兼任
副秘书长: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部(处)长、教师工作部部长、校团委书记
原有《关于调整佳木斯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佳大发〔2018〕10号)自行废止。
各学院设立二级分关工委,由党委书记任主任,根据具体情况设副主任若干名,设秘书长1名,成员由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五老”骨干成员组成。
五、工作职责
学校关工委主任主持关工委全面工作,常务副主任负责全校关工委工作统筹和指导,副主任分工协助主任工作。秘书长负责关工委日常工作,包括工作计划制定、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五老”队伍建设、协调召开联席会议等。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负责各自分管领域关工委工作。
各学院分关工委主任主持学院关工委全面工作,副主任负责本学院关工委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统筹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秘书长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具体工作。
学校关工委与各学院二级分关工委之间是联系、配合、协调、指导的关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校院两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本级关工委组织建设的领导,对标《全国教育系统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行动方案》,研究制定本级关工委实施方案,定期对本级关工委建设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巩固和提升关工委建设成果。强化二级关工委建设,做到所有学院关工委组织全覆盖。加强关工委日常建设和适时更新,按照自愿参加、发挥优势、量力而行的原则,广泛动员老同志,特别是新退出岗位、身体健康、热爱青少年工作的老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覆盖面广、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关工委工作队伍。建立校院两级关工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交流研讨,指导工作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工作实效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校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校、院党委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每年至少听取并研究一次关工委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支持关工委主动开展工作。各级关工委坚持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为学校建设助力添彩。
学校为校关工委提供办公室、办公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关工委必要的工作经费。各学院保证本单位关工委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活动经费。学校关工委所需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专项经费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对经关工委批准为学生作报告、讲党课,参与青年教师培养的“五老”按工作量予以补助,解决必要的交通、通讯、误餐、图书资料等工作经费。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校院两级党组织要加强宣传激励,确保“五老”施展才华“有热情”。定期向从事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通报上级及学校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涉及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工作等专题会议应邀请关工委老同志参加。对从事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定期开展工作培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校内外媒体大力弘扬“五老”精神,尊重“五老”,爱护“五老”,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大力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典型,为关工委和“五老”开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