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
依据《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黑人社发〔2025〕9号)精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2025年1月1日后的退休人员参照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从退休的下月起执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二)挂钩调整:
1.与工龄挂钩调整:每满1年工龄或缴费年限(含视同)挂钩0.5元。
2.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本人2024年月养老金的0.5%确定。
(三)倾斜调整:倾斜调整分为两个档次,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满70至79周岁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根据上述方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增资额的13%比例提高住房提租补贴。
三、兑现与补发
(一)省社保发放养老金人员。省社保局将在8月份兑现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7月31前补发2025年1至7月的增资部分。
按增资额的13%比例提高的住房提租补贴和新办法计发人员与本人养老金挂钩统筹外增资部分由学校发放,将在9月兑现,于近期补发1至8月的增资部分。
(二)校内起薪退休人员。将在8月兑现,同时补发1至7月的增资部分。
特此说明。
人 事 处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